近期本公司發現有個別人員或主體冒用本公司下屬子公司普惠金融交易中心(大連)有限公司(簡稱“普惠公司”)名義非法開展業務,對此本公司鄭重聲明如下:
一、普惠公司是經大連金普新區管委會批準依法設立的金融資產交易場所。本公司持有該公司51%股權,是普惠公司的控股股東。
根據《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大連金普新區權益類及大宗商品類交易場所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普惠公司變更股東須經大連政府主管部門審批。截至目前,大連政府主管部門未批準任何涉及普惠公司股東變更的申請,普惠公司自2015年8月注冊登記以來股東從未發生過變更。普惠公司股東應當以工商登記為準,任何其他非登記主體冒充普惠公司股東均屬于非法行為。
二、普惠公司已于2017年12月24日、2019年3月4日通過公開網站(http://www.china-zszy.com/index/company_news?cate_id=22)多次正式聲明:普惠公司全部對外商務活動中簽署的各類協議等法律文件,公司規定必須由工商登記的普惠公司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方為有效(公章號:210241000076855),否則均視為無效法律文件或行為,普惠公司對此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三、普惠公司原先使用的“2102212110672號公章、2102212110673號財務專用章、2102212110674號合同章、2102212110675號沈博恩法人章”,普惠公司已于2017年12月20日在《大連日報》聲明作廢。
(http://szb.dlxww.com/dlrb/html/2017-12/20/content_1408370.htm?div=0)
該套印章自登報作廢之日起已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凡使用該套印章開展業務,均屬未經普惠公司授權的非法業務,普惠公司對此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綜上,任何人員或主體冒用普惠公司或普惠公司股東名義開展業務或做出其他行為的,本公司及普惠公司均不予認可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因上述違法行為給本公司造成損失的,本公司及普惠公司還將依法繼續追究其法律責任。
請社會各界注意甄別,避免因受不法人員的蒙蔽而遭受財產損失。
大連再生資源交易所有限公司
2019 年10月10日